******告
************开招标,******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JWXJYY-F***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名称 | ******要求 | ******地点 | 交付时间 | 备注 |
1 | ************采购项目 | 按甲方指定要求 | 按甲方指定地点 | ****** | 合同期限3年 |
说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项目预算: 56.5万元/3年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计制度;
3.************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网(www.plap.mil.cn)******************************罚范围内,以及未被******国(www.creditchina.gov.cn)******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供应商须在《************信息系统》(#####)注册备案。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
3.************理系统注册(注册登录网址#####),投标截止前完成注册。
(七)******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年 9月 26日至 10 月 8日,每日上午 10 : 30 至 13 : 30 ,下午 15 : 30 至 19 : 3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网上发售(乌鲁木齐市)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章(******单位不需要提供);
2.******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近3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1******明材料的复印件,******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供应商须在《************信息系统》(#####)******明;******书。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名称;邮件内容:******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
(五)******: ***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 年 10 月24 日 10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 年 10 月24日 11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园S2座20楼***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年 10 月 24 日 11 时 00 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园S2座20楼***室 。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年10月9日 。
(二)踏勘地点: 乌鲁木齐市 。
(三)联系人: 陈先生 。
(四)联系电话: ***;***-*** 。
(五)现场踏勘******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
(一)******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时,联系人: ,电话: 。
(二)************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视为同意标前******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采购网》(www.plap.mil.cn)和
************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光辉、易睿军、王天浩
******电话:***-***
移动电话:
传 真: /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时代广场A座26楼L室
十二、******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王先生
******电话: ***
移动电话:
采购机构:************司
***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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